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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有哪些要求?
发布时间:2022-06-01 09:41:06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2、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单位应当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3、单位应当与具备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格的企业签定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合同,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4、维修保养单位对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负责。

  5、委托单位应当及时将维修保养单位维修保养记录归入单位消防档案。